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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09:1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各有关盟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1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805号)要求,国家和自治区已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资金。为做好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

国家提前下达我区造林补助资金38349万元,共安排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113.66万亩(详见附件1)。各有关盟市林草局要及时商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和任务下达到项目旗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一)人工造林。包括乔木造林和灌木造林。各有关盟市林

草局要根据项目旗县资金和任务,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DB15/T 389-2021)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各项目旗县规范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项目旗县要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及时施工,确保造林质量。

(二)低质低效林改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低质低效林改造分为乔木林改造和灌木林改造。各有关盟市组织项目旗县按照《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960-2017)相关要求,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有关旗县要按批复的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及时施工,确保改造的质量。

各有关盟市林草局要将批复后的作业设计(纸质版和电子

版),以及本级财政下达项目旗县的资金计划一并报自治区林草局备案。同时,要按照国家林草局有关落地上图的要求,做好2023年度造林补助项目成果的上图工作。

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项目

国家提前下达我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951

万元,对已建封禁保护区中没有享受公益林补偿和草原奖补的面积进行补偿补助,主要用于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请相关盟市林草局及时商财政部门,尽快将补偿补助资金下达项目旗县(详见附件2),组织项目实施旗县,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项目旗县要按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工作,并将本级财政下达项目旗县的资金计划报自治区林草局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是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各相关盟市请于2023年12月前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二是做好木本油料和特色林果建设。结合自治区提出的特色林果、木本粮油等产业,通辽市要做好木本油料种植1.5万亩,赤峰市要做好生态兼经济林改造5万亩;三是做好自治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2023年提前下达的造林补助项目,要加大柠条灌木林种植力度,建设任务11.46万亩,其中乌兰察布市5.51万亩、鄂尔多斯市建设任务2万亩、巴彦淖尔市0.2万亩、锡林郭勒盟0.75万亩、通辽市3万亩。四是做好柠条灌木林平茬复壮。依托造林补助项目,完成平茬复壮任务68.2万亩,其中赤峰市19.5万亩、乌兰察布市15万亩、巴彦淖尔市2万亩、锡林郭勒盟10万亩、兴安盟1万亩、呼和浩特市3万亩、通辽市3万亩、包头市1万亩、鄂尔多斯市13.7万亩。


联系人:云杰超 ?? 高岗

电 话:0471-3380423 3380413

邮 箱:zlc2280315@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任务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提前下达补助补偿资金任务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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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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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盟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1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805号)要求,国家和自治区已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资金。为做好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
  国家提前下达我区造林补助资金38349万元,共安排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113.66万亩(详见附件1)。各有关盟市林草局要及时商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和任务下达到项目旗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一)人工造林。包括乔木造林和灌木造林。各有关盟市林
  草局要根据项目旗县资金和任务,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DB15/T 389-2021)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各项目旗县规范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项目旗县要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及时施工,确保造林质量。
  (二)低质低效林改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低质低效林改造分为乔木林改造和灌木林改造。各有关盟市组织项目旗县按照《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960-2017)相关要求,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有关旗县要按批复的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及时施工,确保改造的质量。
  各有关盟市林草局要将批复后的作业设计(纸质版和电子
  版),以及本级财政下达项目旗县的资金计划一并报自治区林草局备案。同时,要按照国家林草局有关落地上图的要求,做好2023年度造林补助项目成果的上图工作。
  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项目
  国家提前下达我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951
  万元,对已建封禁保护区中没有享受公益林补偿和草原奖补的面积进行补偿补助,主要用于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请相关盟市林草局及时商财政部门,尽快将补偿补助资金下达项目旗县(详见附件2),组织项目实施旗县,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项目旗县要按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工作,并将本级财政下达项目旗县的资金计划报自治区林草局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是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各相关盟市请于2023年12月前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二是做好木本油料和特色林果建设。结合自治区提出的特色林果、木本粮油等产业,通辽市要做好木本油料种植1.5万亩,赤峰市要做好生态兼经济林改造5万亩;三是做好自治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2023年提前下达的造林补助项目,要加大柠条灌木林种植力度,建设任务11.46万亩,其中乌兰察布市5.51万亩、鄂尔多斯市建设任务2万亩、巴彦淖尔市0.2万亩、锡林郭勒盟0.75万亩、通辽市3万亩。四是做好柠条灌木林平茬复壮。依托造林补助项目,完成平茬复壮任务68.2万亩,其中赤峰市19.5万亩、乌兰察布市15万亩、巴彦淖尔市2万亩、锡林郭勒盟10万亩、兴安盟1万亩、呼和浩特市3万亩、通辽市3万亩、包头市1万亩、鄂尔多斯市13.7万亩。
  联系人:云杰超 ?? 高岗
  电 话:0471-3380423 33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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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任务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提前下达补助补偿资金任务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7日
  


各有关盟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1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805号)要求,国家和自治区已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资金。为做好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

国家提前下达我区造林补助资金38349万元,共安排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113.66万亩(详见附件1)。各有关盟市林草局要及时商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和任务下达到项目旗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一)人工造林。包括乔木造林和灌木造林。各有关盟市林

草局要根据项目旗县资金和任务,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DB15/T 389-2021)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各项目旗县规范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项目旗县要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及时施工,确保造林质量。

(二)低质低效林改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低质低效林改造分为乔木林改造和灌木林改造。各有关盟市组织项目旗县按照《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960-2017)相关要求,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有关旗县要按批复的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及时施工,确保改造的质量。

各有关盟市林草局要将批复后的作业设计(纸质版和电子

版),以及本级财政下达项目旗县的资金计划一并报自治区林草局备案。同时,要按照国家林草局有关落地上图的要求,做好2023年度造林补助项目成果的上图工作。

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项目

国家提前下达我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951

万元,对已建封禁保护区中没有享受公益林补偿和草原奖补的面积进行补偿补助,主要用于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请相关盟市林草局及时商财政部门,尽快将补偿补助资金下达项目旗县(详见附件2),组织项目实施旗县,编制作业设计,并予以审批。各项目旗县要按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工作,并将本级财政下达项目旗县的资金计划报自治区林草局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是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各相关盟市请于2023年12月前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二是做好木本油料和特色林果建设。结合自治区提出的特色林果、木本粮油等产业,通辽市要做好木本油料种植1.5万亩,赤峰市要做好生态兼经济林改造5万亩;三是做好自治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2023年提前下达的造林补助项目,要加大柠条灌木林种植力度,建设任务11.46万亩,其中乌兰察布市5.51万亩、鄂尔多斯市建设任务2万亩、巴彦淖尔市0.2万亩、锡林郭勒盟0.75万亩、通辽市3万亩。四是做好柠条灌木林平茬复壮。依托造林补助项目,完成平茬复壮任务68.2万亩,其中赤峰市19.5万亩、乌兰察布市15万亩、巴彦淖尔市2万亩、锡林郭勒盟10万亩、兴安盟1万亩、呼和浩特市3万亩、通辽市3万亩、包头市1万亩、鄂尔多斯市13.7万亩。


联系人:云杰超 ?? 高岗

电 话:0471-3380423 3380413

邮 箱:zlc2280315@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任务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提前下达补助补偿资金任务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7日